新规施行:12月起,这10种行为构成“拒执罪”,最高坐牢7年!

  • 来源:天津瀛略律师事务所
  • 作者:天津瀛略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4-12-03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

 

该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了细化规定,一共16条,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多年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很多当事人赢了官司,却如同拿到一张“废纸”,不仅债权人利益无法保护,还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2024年12月1日起,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严厉打击“欠钱不还”的行为,张律师为大家解读新规最重要的四个问题。

 

一、哪些行为能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最新司法解释第三条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

 

1、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5、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6、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的;

 

7、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决定等不作为义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伤害或者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的

 

8、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极抗拒行为,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

 

9、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0、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债务人逃避执行的行为,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最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前款所指诉讼开始后,一般是指被告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后

 

按照这条规定,债权人应该尽早起诉,如果被告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还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就可以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范围。

 

如果是在起诉之前,债务人就转移了,那就存在争议了。可能到时候只能去提起撤销权诉讼,更加浪费金钱和时间精力,效果可能还不好。

 

三、案外人协助转移财产要不要承担责任?

 

最新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四、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坐牢几年?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一旦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是直接从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责任,可能最高要坐牢7年。

 

这次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已经明确,要严厉打击此类欠钱不还还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这下这些欠钱不还还转移财产的老赖,要瑟瑟发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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