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岁,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吗?

  • 来源:原创
  • 作者:沈 溪
  • 发布时间:2021-07-06

我们常说“满十八周岁,就成年了”,从法律术语上来说,年满十八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就是当一个人年满十八周岁,就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需要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

那么,只有成年人,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未成年人就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吗?

其实不然,根据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生活的主要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所以,只要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也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沈溪律师:天津瀛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吉林大学法律硕士。从事法律工作数年,主要办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侵权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