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理所当然,然而在法律层面上说,在追债过程中债权人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是否合法?我们作为债权人应该如何在追债过程中合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
(一)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二)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二、债权人限制债务人人生自由是不合法
债务关系是民事责任关系,债权人不权主张债权,但主张债权的手段、方式、途径必须依法合法。公民的人权利是不受侵犯的,限制公民(即使债权人)的人身自由是违法侵权行为,严重者会追究刑事责任。债权人限制债务人人生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按《刑法》238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在讨债过程中强行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的情况时有发生,《刑法》238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此罪。
三、作为债权人应该如何合法维权
(一)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第137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日或者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对于超过2年的,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
(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债务人
起诉时持有欠条借条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三)审查有否有共同债务人或连带偿还责任人
1、审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审查债务是否有保证人。若债务有保证人的,在保证期间内可将保证人与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综上所述,从法律层面上说,债权人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是不合法的,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违法侵权行为,导致严重结果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债权人最好还是要在法律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很可能会出现债权人明明是受害人,但是限制了债务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后就变成了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