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 来源:天津瀛略律师事务所
  • 作者:天津瀛略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20-05-09

  夫妻离婚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这是所有离婚夫妻都想弄明白的事情,因为天下所有父母都是爱孩子的,离婚时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即使在离婚时没有取得抚养权,日后也希望有机会能够变理抚养权。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请大家阅读。

  一、夫妻离婚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6、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怎样变更抚养权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离婚怎样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肯定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前提,将孩子判给最具有抚养和教育能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的一方。离婚后,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抚养能力发生变化,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