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已经作了处理,不过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不用悲观,日后若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更适合的条件抚养孩子的,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的情形?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请大家阅读。
一、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的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就是关于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变更抚养权纠纷的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本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