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后利润分配该如何处理?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受总公司的发展策略上或是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影响。分公司可能会面临注销合并的可能,在分公司清算注销账务处理方面,很多人理不清。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分公司注销流程
办理分公司注销流程为: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按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详细资讯,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根据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2、准备好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分公司需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二、公司法分公司注销后利润分配如何处理
1、分公司注销后分配利润时,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分配优先股股利、分配普通股股利,最后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2、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司法分公司注销后利润分配如何处理”等相关法律知识。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工商税务部门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客户,公司注册完之后就要好好维护,不然被抽查或吊销就很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