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法人有哪些?职权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职权有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一、股份制公司法人的职权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二、法人概述
公司是企业法人中的一种,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企业法人,但不是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再往大了说,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法人
1、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我国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
(二)是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及公司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
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包括:
1、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等),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也就是说,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企业承担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举个简单的例子,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法人企业的概念:如果法人企业涉及法律诉讼的,由企业作为诉讼当事人,也就是原告、被告等,而非法人企业在涉及法律诉讼时,不是由企业而是由企业的业主或者投资者作为诉讼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对外代表企业,其职务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企业法人法人的一种,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是指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有两大类:一类是企业法人,另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成立企业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
(2)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活动场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一律不准筹建或开业,不得进行民事活动。以上四个方面,其中具有必要的财产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两个方面,是企业法人最基本特征。企业法人确立后,必须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其职权或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有分立、合并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在下列情况下即从法律上消除企业法人的资格:
(1)依法被撤销。‘
’(2)解散。
(3)依法宣告破产。
(4)其他特殊原因。 注: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是指由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在生活中,很多人对于法人和法人代表二者关系没有弄清楚,其实最大的区分就是一个是组织,一个是个体,法人代表,是帮助法人工作的一个自然人,依法对外,签订合同,盖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