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惨遭对方当事人毒打”、“打错一起官司,赔到倾家荡产”……一起起震惊人眼球的案例充斥在律师群体之间,让人讶异这是否是作为律师应当承受的。不知从何时开始,为人民伸张正义的“守护神”竟变成了需要被保护的“高危职业者”,这便是外表看似光鲜亮丽的律师工作者的现状。浮躁的社会,律师并没有因其工作性质而使得风险减少,反而需要面临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多重风险,一个不小心,便有可能将身家性命搭进他们原本热爱无比的事业里。而这其中,因某些缘由造成需要律师支付巨额赔偿金的案例更是不在少数。
根据《律师法》第49条规定来看,“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这是律所与律师需要承担巨额赔付的缘由之一。
面对复杂的社会和纷乱的执业环境,律师想要得以保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正是因为这样,自2001年起司法部便提出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办法”,要求强制推行律师执业赔偿保险制度,以保障律师群体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随着制度的推行,很多地区逐渐建立起以市律师协会为主导单位,统一为会员律所及律师投设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体制。然而以律师事务所为投保人,为所内律师投保承担责任风险的实例却鲜为少见。也就是说,“不受保护”的律师与律所仍占多数。
除了律师协会,作为目前还鲜少有以律所为投保人的,瀛和律师机构再次打破传统壁垒,为旗下150余家成员律所、三千余名执业律师投设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11月4日,在“连接你我·赋能未来”瀛和2018全平台工作会议上,由瀛和常委董冬冬主任、杜称华主任、宁书文主任,瀛和考促委孙兴洋主任、叶道明主任以及瀛和业务发展委陈巍炜主任为各成员律所负责人颁发律所执业责任保险证书,并合影留念。
▲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证书颁发仪式
此举意味着,当瀛和律师在办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业务时,因过失行为未尽到业务上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而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依法应由瀛和律师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或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诉讼,需由瀛和律师承担仲裁、诉讼费用及其他法律费用的,将由保险公司依照与瀛和律师机构所签订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赔偿。
▲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证书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证书的颁发,不仅象征着对瀛和律师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代表着瀛和旗下全体律师、律所从此不再是单枪匹马地孤军作战。律师的背后还有律所,律所的背后还有整个机构。作为瀛和律师,他们只需扎实好专业,放心地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服务,而不必为本不该让他们去承担的风险而担忧。漫漫执业路,有了这样的双重保障,律师才能将全部的身心与精力投入到业务中。
律师的财产安全,可以通过执业责任保险得到一定防控,而人身安全则就要源于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在律师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的同时,更要加深国民对于律师群体工作的了解,这样才能逐渐构建起互帮互信的法治型社会,而非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暴力型”社会。